吴亚伟(身份证号码62262719851223****):
经查你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(2021年1月至2021年11月),于2020年8月重新就业,2021年1月至2021年11月就业期间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情形已违反《社会保险法》(主席令第三十五号)第五十一条。依据《社会保险稽核办法》(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)第十二条规定,现责令你退回违规领取的11个月失业保险待遇共计18552元。
本单位采用直接送达、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将告知书送达,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《温州市社会保险稽核整改告知书》(温就稽告字〔2021〕第57号)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到本中心领取《温州市社会保险稽核整改告知书》,逾期则视为送达。
特此公告。
联系电话:0577-89090320
联系地址: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5号人才大厦办公楼1013室
温州市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
2022年1月25日